舟山市领路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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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13376804692

                                              联系人:张经理

                                              公司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中浪国际C座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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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资讯

                                              个人出租房屋要缴哪些税?


                                              发布时间:2023-04-04

                                               

                                               一、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时,纳税人可依次扣减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三、房产税
                                              此外,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如果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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